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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

预防腐败局自己在搞“腐败”

作者:章文 | 评论(22) | 标签:中国式反腐

今天看到一则很搞笑很令人气愤的新闻,不得不评。

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称,随着四川省预防腐败局的即将挂牌,中国省级预防腐败局将增至7个(我才知道,此前已经有上海、湖北、湖南、河北、河南等6地成立了预防腐败局)。其他地方“条件成熟时”也将成立。

真是令人火大。国家成立了一个预防腐败局,现在省里也成立,下一步就是市县了,肯定也得对接呀。依我说,预防腐败局这是在搞“腐败”,打着“反腐败”旗号而进行的另一种“腐败”——增加公职人员,浪费纳税人钱财,却做着无用功!

国家预防腐败局2007年9月挂牌前后,就有不少人表达过异议。此前,中国反腐败机构已有三家:纪委、监察和反贪局。再加上预防腐败局,就更叠床架屋了!颇具讽刺意味的是,反腐机构这么多,腐败现象却愈演愈烈,大小贪官们可谓是“前赴后继”。

当初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时,说是要“认真总结各地区、各部门在预防腐败方面已有的工作经验,积极借鉴国际上的有益经验,努力把预防腐败工作引向深入。要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,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”。

真是笑话,难道运行多年的纪委、监察和反贪局连中国腐败的原因都搞不清楚,非得专门成立一个机构来研究么?但凡一个正常人,都知道腐败之所以产生,就是因为权力得不到有力的监督和制约。这么浅显的道理,世界各国皆然,难道中国还有自己的“特色”?

说白了,从源头遏制腐败,也就是要困住权力的手脚,让它在法律和规则内行事。用小布什的话来说就是“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去”。

但是,在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的问题上,我们有些人非得强调自己的“特色”,绝不搞“三权分立”,坚持一党独大不放松。

这也就罢了。那么在党的领导下,借鉴已经回归祖国怀抱的香港的反腐机构——廉政公署的做法,总可以吧!廉政公署这么多年的实践证明,它反腐是有力的。大陆纪委体系内不少人士私下都赞同学习廉政公署,广东省纪委书记还撰文公开呼吁借鉴香港反腐经验。

可是,中央思考了半天,不但不取现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,反而是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去研究“预防腐败”。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,不知其背后在下着一盘怎样的“大棋”。

现在好了,为了要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对接,省里以及市县也将陆续成立各自的预防腐败局。全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,680多个市,2800多个县,这一下子又要增加多少吃“皇粮”的?

有的人揣着明白装糊涂,非得把直线走成曲线。一个那么简单的道理,用得着这么多人来思考么?我看,这次上帝不只是发笑了,上帝一定会深深怜悯中国人的。

当然,我也很清楚,唯物论者是不在乎上帝的。他们只看重现世,哪管身后事!

报道链接http://news.sina.com.cn/s/2010-12-03/060818429128s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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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作者:许骥 | 评论(7) | 标签:路西法效应

    上个月,在香港,看了由奥斯卡影帝阿德里安•布罗迪和福里斯特•惠特克主演的电影《死亡实验》(港译:《实验囚室》)。

    电影讲述26名心理实验的参与者,被分为狱卒和囚犯两组,模拟两周的监狱生活,实验结束后即可得到一笔丰厚的报酬。起初,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实验,相约安然度过两周,各自领钱回家。可是没有想到,从第二天开始,几乎所有人都陷入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不能自拔,并且愈演愈烈——狱卒越来越专横跋扈,捉弄囚犯,镇压暴动;囚犯起初服从管制,随后越来越不满狱卒的做法,以致酿成流血性事件。最终,这个实验不得不在第六天就匆忙结束,因为局势已经完全失去控制。

    在看电影的过程中,我听见身后不停有人发出笑声,并窃窃私语道:“这个编剧也太傻了,哪有人会这么蠢,把实验当真的?”我心想:“朋友,看来你是不知道,这部电影并非完全虚构,它是基于一个真实的实验改编的。这个实验,被称作‘20世纪最有争议的实验’,连实验的主持者自己,都对这个实验心有余悸,以致于在实验结束后30多年,才有勇气将实验的整个过程写出来,出版了一本书,名叫《路西法效应》。”

    这位实验的主持者,即是大名鼎鼎的,曾任美国心理学会主席的,斯坦福大学心理学系荣退教授菲利普•津巴多博士,他也因于1971年主持的“斯坦福监狱实验”成为全世界瞩目的焦点人物,一举成名。

    消除“好人”与“坏人”的二元对立

    津巴多教授主持这场实验的初衷,关注点是放在囚犯身上。他想弄清楚,一个人在囚禁的环境下,究竟承受多少压力会导致其精神崩溃,这有助于美国政府制定更加人性化的监狱政策。所以,一开始他还精心设计了请真正的警察去逮捕实验对象的安排。而实验对象,均是斯坦福大学的普通学生,保证其完全没有接触过监狱环境。

    不过,在实验进行的过程中,津巴多教授的注意力渐渐被迫转移到狱卒身上去。因为他发现,本来也是普通学生的狱卒,竟然会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,演变成横行霸道的暴君!他们强迫囚犯做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,比如用唱歌的方式报数;想尽办法羞辱囚犯,比如用舌头清洗厕所;只要有不服从的囚犯,他们便用手中的武器“制服”他们——要知道,在实验开始之前,他们可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啊!

    我之所以在上文中将“制服”二字特别标出,是因为书中的一段文字引起我的兴趣。这段文字,是津巴多教授当时的女友(后来的太太)克里斯蒂娜记录的——

    我和其中一个等待值班的狱卒谈话,他非常亲切又有礼貌,怎么看都是个大家公认的“超级好人”。后来有一名研究工作人员认为我应该再看一下大厅,因为新的大夜班狱卒要来了,而且是恶名昭彰的“约翰•韦恩”。(作者按:狱卒里最残暴的家伙)……当我就地观察情况时,我非常非常震惊——他就是刚刚和我聊天的那个“超级大好人”。才不过几分钟,他就好像从头到脚换了个人,不但走路的姿态不同,讲话也完全不同——带着南方强调……他正在大喊叫骂犯人,命令他们“报数”,所有不在他规矩里行事的,都被视为他的无礼和挑衅。……在他军事风格的制服之下,手中握着警棍,乌黑且银光反射的太阳镜遮住他的双眼……这家伙俨然是凶狠、严肃、出色的全职监狱狱卒。(页198至199)

    文化学者朱大可曾经有过论述,指出“制服”二字,既可作名词——特定的标明身份的服装;又可作动词——使某人服膺某人或某事或某种规则;而在文化上,将两层意思结合,更有其深意,即,用一种特定的服装,使人臣服于某种文化。他举例1949年以后的“中山装”说:“在中山装的全盛时期,这种服装竟然成为全中国民众的单一制服。数亿人的思想、趣味和生活方式,被统一成毫无个性的反面乌托邦。”(见朱大可:《反思中山装的精神创伤比“申遗”更有意义》)

    假如我们把身上所穿的“制服”理解为一种“环境”的话,就会发现,原来一个人的或“善”或“恶”,其实都是被这套“制服”所“制服”的。而这,也是津巴多教授最终得出的结论——“好人”和“坏人”并非二元对立的两个概念,一个人是“好人”还是“坏人”,基本上是由环境决定的。因此,今后千万不可以再用简单粗暴的论断,判决一个人是“好人”或者是“坏人”。实际上,我们当中的大多数,都是在这两段游走的。

    但是,“好坏二元对立”是人类惯常有的一种思维模式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下意识判定?因为人类毕竟是社会动物,一般采取群居的生活方式。社会动物,总爱被人喜欢、被人尊敬,害怕被人孤立。当你越怕被孤立的时候,就越希望有一套“游戏规则”来证明你和其他人并无分别。所以,就有了孔子所说的“乡愿”。乡愿即是汉娜•阿伦特笔下的“邪恶的平庸”,他们姑息“行为不良、犯罪、破坏公物、嘲弄、欺弱、强暴、酷刑、恐怖行动,以及暴力”,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正面冲突,积极投身到“大流”中。对于“异己”,“好人”可以团结起来,排斥之、冷落之、放逐之、封杀之、囚禁之、杀害之。于是,便有了纳粹种族清洗,有了“文化大革命”,有了红色高棉,有了卢旺达大屠杀……

    怎样避免成为“坏人”

    权力是最好的春药。我始终相信“人性本恶”,给任何人权力,如果不加以约束,便会泛滥。就像在实验中,津巴多教授得出的教训所说:“崇拜权力,厌恶弱势,支配控制,从不妥协,落井下石,先下手为强。这些黄金准则是给他们(狱卒)的,而不是给我们(囚犯)的。权威就是规定,规定就是权威。”(页169)

    津巴多教授虽然亲身经历并目睹了如此残酷的事实,但是在书的最后一章,仍不免要心怀对人性光辉的期盼,在他看来,避免成为“坏人”是有法可循的,他在“抗拒有害影响的十步骤”一节中给出了十种供读者参考的方法。其中第四种,我觉得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或许尤为重要,因此愿花些笔墨谈一谈。第四条叫做“我会坚持自己的独特性”。其内涵是——

    不要允许其他人将你去个性化,不要让他们把你放入某个分类、某个盒子、某个自动贩卖机里,不要让他们把你变成一个客体、一样东西。请坚持你的个体性;礼貌地告诉他们你的名字和凭证,大声清楚地让他们知道你。请坚持让别人也这么做。(页505)

    在经历过数十年严重的去个性化的悲惨遭遇之后,我们的国民愈发缺少个性。所以,目下我们可以看见越来越多新的“分类法”出现在媒体当中,例如“蚁族”、“月光族”、“御宅族”、“上班族”等等。这些名词的出现,都是我们对个体身份认同缺失而产生恐惧的一种表征,我们没有自信作为一个个体生存在社会当中,必须归类到(或被归类到)某个族群里,才能心安理得。而这种归属于某个族群的行为,又十分容易对另一个族群产生对立。譬如“上班族”看不起“御宅族”,觉得他们游手好闲;“穷二代”仇视“富二代”,恨不得重新发动一次“文革”达到“均贫富”的社会状态。中国社会,处于一种随时都可能“短兵相接”的危险境地。如何树立起中国人个体的自信,使中国人真正地“站起来”,就目前的环境看,或许比实现“大国之梦”更为重要。

    文章写到这里,其实基本上可以收尾了。因为我才疏学浅,实在也给不出怎样树立中国人个体自信的建议、方法或途径。我只想强调一点,每个人心存善念,总是没有错的。将近二十年前,李敖写了小说《北京法源寺》。在小说里,他借“康有为”之口,说了这样一段话:“存心善,才算善,哪怕是转出恶果,仍旧无损于他的善行;相反的,存心恶,便算恶,尽管转出善果,仍旧不能不说是伪善;进一步说,不但存心恶如此,就便是存心不恶,但并没存心为善,转出善果,也不能说是善行;更进一步说,存心不善不恶,但若有心为善,转出的恶果,也是不值得称道的,这就是俗话所说的‘有心为善,虽善不赏;无心为恶,虽恶不罚。’”我们读完《路西法效应》,何妨花一点时间,看看我们离“善”有多远,离“恶”又有多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