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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章文 | 评论(32) | 标签:人权, 高于, 主权
今天我看到新闻说,美国白宫发言人已表态,正在考虑出兵利比亚。我虽不是利比亚人,不是正在被卡扎菲坦克大炮和飞机围剿屠杀的利比亚反对派,却要为美国的正义之举喝彩。我希望联合国能够支持美国的动议。
人类一体,丧钟为所有人而鸣。时代发展到今天,有一个共识正在形成:人权高于主权!当一个暴君在国内奴役、虐待以及屠杀其国民时,"不干涉内政"的说法纯属狗屁,是不负责任的表现。眼看自己的同类被屠杀、血流成河、尸身遍野,却无动于衷,这实在残忍的很,毫无人性!
人权和主权之辩,至今未息。作为人类的一员,我是坚决主张人权高于主权的。说白了,人生活在这个地球上,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国民,首先享有的一个基本权利就是生存权,就是生命不容随意伤害。没有生存权,其他权利都成无本之木。
时代发展到今天,早已不是"主权在君",而是"主权在民"了。在一个国家内,人民才是主人,政府是人民授权成立的,必须为人民服务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向人民开枪的政府绝对是非法的政府,下令向人民开枪的执政者就是暴君,必须推翻!
一直以来,有人拿《联合国宪章》"不干涉各国内政"的条款说事,这实在是未能"与时俱进"的表现。
《联合国宪章》制定于二战后的1945年,反映了当时各国民众的和平愿望,宗旨是"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",主要处理的是国际间关系。对各国国内事务涉及很少。随着时代的发展,尤其是冷战的结束,国际间发生侵略和战争的危险与频率大大降低了,但是一国内人权被侵犯的事件却并未明显减少,在某些专制和独裁国家,此类事件一直存在。缘于《宪章》的限制,联合国除了道义上的谴责外无能为力无所作为,这使得某些暴君有恃无恐,不知收敛。
要不是因为还有一个"世界警察"美国在,这个世界上某些黑暗的角落还不知要上演怎样的暴行了。从保护人权的角度出发,我充分肯定并支持上次美国攻打伊拉克推翻萨达姆。这次卡扎菲用飞机大炮坦克对付反对他独裁统治的国民,涉嫌触犯反人类罪。国际社会如果坐视不管,那简直是全人类的耻辱了。
因此,60年前的《联合国宪章》也该与时俱进,适当作一些修改了。对于一国内发生的侵犯人权的事件,宪章应明文禁止并提出制裁措施(包括经济制裁以及出兵干预)。
利比亚正在发生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。联合国应当立即采取干涉措施。最好的办法是支持美国的动议,授权美国组建联合国军队出兵利比亚,制止暴行的继续。
但是,如果因为某些国家的杯葛致使联合国安理会达不成共识,那么我支持美国单独出兵,并且是立即出兵,因为早出兵一日,利比亚民众就少流一滴血,少死一个人。人的生命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,为了拯救最宝贵的东西,必须抢时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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